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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經費管理作業要點

系經費管理作業要點

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系暨理財所系經費管理作業要點

  • 中華民國94年12月8日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
  • 中華民國97年10月30日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
  1. 本系各項經費來源包含校院所核撥之經常門與資本門經費,碩專班經費,學分班經費,及其他經費等四種,所有經費使用應秉持「事前議決,事後稽核」原則辦理。
  2. 每學年第一次系務會議開會時,系主任必須提出本系本學年經費預算及分配使用說明,作為當學各項動與獎勵之經費來源使用依據;以具體規範本系各項經費支出項目。
  3. 每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開會時,系主任必須就本系當時經費使用情況,提出報告;每學期最後一次系務會議開會時,必須同時召開系經費稽核與管理委員會,審查當學期本系各經費使用情況。
  4. 有關資本門經費部份,以作為下最三項用途為原則:
    1. (一)每年得對教學、研究之需提撥一定額度之資本門經費,添購及更新電腦資訊設備及辦公室設備。
    2. (二)有關本系添購各項資訊軟體及硬體設備須經系務會議討論,且經全體委2/3(含)以上同意方可添購。
    3. (三)其他經系務會議討論,且經全體委員2/3(含)以上同意辦理之支出項目。
  5. 有關經常門經費部份,以作為下列五項用途為原則:
    1. (一)本系系辦公室之影印、紙張、文具、飲水、餐飲、報紙等各項支出。
    2. (二)本系教師之論文發表獎勵及教學服務獎勵之支出。
    3. (三)本系系學會之學生活動補助支出。
    4. (四)本系各項設備之經常性維修支出。
    5. (五)其他經系務會議討論,且經全體委員2/3(含)以上同意辦理之支出項目。
  6.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附加檔案大小
Funds management policy.doc26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