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- 中華民國93年1月14日92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通過
- 中華民國96年3月28日95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- 第一條
- 為使課程規劃切合產業需求,由各院、系(所)邀請具豐富相關產業經歷,或對產業發展趨勢有深入了解之人士組成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,提供課程規劃及異動之諮詢。
- 第二條
- 各院、系(所)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由院、系(所)主管擔任召集人,邀請至少三位相關產業界專家、學者及校友組成。委員任期一年,期滿得續聘。
- 第三條
- 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任務如下:
- 、提供各院、系(所)課程規劃方向之諮詢。
- 、協助各院、系(所)規劃實習、實務課程。
- 、其他課程規劃相關事宜。
- 第四條
- 各院、系(所)課程架構之建構應諮詢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。各院、系(所)每學年至少應召開一次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,由院、系(所)主管召集開會,並應做成諮詢紀錄,以供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。
- 第五條
- 課程產業諮詢委員為無給職,但各院、系(所)得視需要依規定酌予支給交通費、出席費或審查費等相關費 用。
- 第六條
-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,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| 附加檔案 | 大小 |
|---|---|
| Industrial consultant policy.doc | 26.5 KB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