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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辦規章 - 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
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
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
  • 中華民國93年1月14日92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通過
  • 中華民國96年3月28日95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第一條
為使課程規劃切合產業需求,由各院、系(所)邀請具豐富相關產業經歷,或對產業發展趨勢有深入了解之人士組成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,提供課程規劃及異動之諮詢。
第二條
各院、系(所)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由院、系(所)主管擔任召集人,邀請至少三位相關產業界專家、學者及校友組成。委員任期一年,期滿得續聘。
第三條
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任務如下:
  1. 、提供各院、系(所)課程規劃方向之諮詢。
  2. 、協助各院、系(所)規劃實習、實務課程。
  3. 、其他課程規劃相關事宜。
第四條
各院、系(所)課程架構之建構應諮詢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。各院、系(所)每學年至少應召開一次課程產業諮詢委員會,由院、系(所)主管召集開會,並應做成諮詢紀錄,以供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。
第五條
課程產業諮詢委員為無給職,但各院、系(所)得視需要依規定酌予支給交通費、出席費或審查費等相關費 用。
第六條
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,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加檔案大小
Industrial consultant policy.doc26.5 KB